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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 转(全国人民最想打的十人之一:地产老总任志强 )网友精彩留言
老鼠的亲戚
浏览(1121) 2006-03-13 11:48:46 发表 编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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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03-11 12:04:17 新浪网友 IP:222.173.42.*     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我个人觉得任志强说的,有些是正确的。但是他把消费品和必需品混淆,就是他的错误了。
我买不起黄金珠宝,
那我就不买了,无所谓啊。黄金价格就算是一克一亿元,我也不会反对,谁让咱穷呢。但是如果大米涨到100元 一斤,我怎么办??难道我穷,我就应该被米商的恶意价格(注意:是恶意价格!!如果大米的成本是90元,这 就不是恶意价格了。)饿死么??如果是这样的话,我想,我必定要杀了这些米商,我可以饿死,但是也绝不能让 他们逍遥法外了!!!同样,如果我没有了房子,流浪街头,我就算冻死,也要在冻死之前,杀了房地产商!!!
或许任志强先生觉得,没有房子,人也照样能活下去。是的,理论上,只要这个人不想死,没有房子一样能苟延 残喘。但是,请任志强先生先考察一下中国的国情。在目前的中国国情下,没有房子的痛苦与没有大米的痛苦有多 大的区别呢??可能商人们觉得,社会矛盾和自身没有关系,可是一旦矛盾激化,民众造反,请问,任志强先生是 否认为,你可以安心的观看造反,而丝毫不担心,民众的怒火会把你给五马分尸呢???
任志强先生认为商人没 有义务为穷人建房。这句话,我非常地赞成。我认为这句话是对的。商人是为了利益最大化而努力的,所以商人确 实没有义务去自掏腰包帮助别人。我完全的赞成你的观点。但是,让我们来设想一下,如果国家取消建房的种种限 制,譬如,允许个人建房,允许单位建房,允许集资建房,降低这些方式的批准门槛,那么,我请问一下任志强先 生,你们房地产商还敢这么理直气壮么??我想请任志强先生先搞明白一件事情,你们的建房权利是政府剥夺了个 人的建房权利后,授权给你们的!!你们的建房权利是建立在剥夺个人建房权利的基础上的!!!所以不要把自己 的商人特性当挡箭牌,你们的利润是靠着国家特权才获得的,所以你们必须也要服从国家给的义务!!!而国家是 什么??是民众的代理人!!!!仔细的想一想,凭什么只有你们能建房???要是人人都有建房权利,你们求爷 爷告奶奶的找我,我都懒得搭理你!!!
所以,任志强先生关于商人的经营观点,我绝对的赞同。但是,任志强 先生应该先看看自己的权利是怎么获得的,再来发表你的高论!!!如果是在人人都享有权利的情况下,你说的的 确就是真理。如果只是靠着牺牲民众权力而获得的特权情况下,你说的就是厚颜无耻!!!





我声明一 下,我并不是同意不劳而获.任何财产都需要自己的努力劳动来获得.我绝没有认为房子需要免费赠送的想法.我 强烈反对的是:虚高的房价!!以及任志强先生关于只给富人建房的说法。
同样的,让我们再来假设一个环境。 在中国现在的农村,人人都可以建房,只要向村里备案,交少量的手续费,就可以开始建房了。所以农村的房子非 常地便宜,几乎就是房子的成本钱。如果我们把任志强先生放在这个农村环境里,提供给他所有的资金,所有的技 术,让他搞房地产,大家认为,任志强先生还可以这么嚣张么??他就算建栋一亿美元的别墅,我也绝对不会对他 有意见。他如果能发发善心,建点经济适用房,让我等的居住条件有所改善,那么我谢谢他;如果他觉得在我身上 是浪费时间,那么我也就灰溜溜的滚回自己的低档房子里,然后拼命赚钱,以期能买得起任志强先生建的豪宅,但 也绝对不敢说任志强先生就是厚颜无耻。毕竟,我虽然住不上豪宅,但自己的房子也能遮风挡雨了,靠这个低档房 子也能找个老婆过日子了。如果任志强先生的高价房子卖不出去,来求我买一套的话,我就趁机砍价,就算贷款,
只要房价合理,为什么不能接受呢??
现在,再让我们看看现实的城市。我反对任志强高价有理的理由在于,如 果我能够像在农村一样在城市建房,那么我也只会出房子的成本费和城市的地价费,那么这些费用是多少呢??这 个价格和现在的房价差距是多少呢???我不反对房地产商需要利润,每个人的劳动都是应该得到回报的,房地产 商也不例外。但是他的回报是不是有点太大了!!他凭借着只有自己可以建房的权力,哄抬房价,是不是无耻呢? ?如果我们都拥有建房权利的话,我们还会对他的高价房子感冒么??就算他的富人豪宅赔本甩卖,我还要合计合 计是不是需要可怜他一下,买一套意思意思!!
国家对个人建房设置了种种门槛,是为了更好的规划管理城市,
所以把民众对美好城市的建房规划权利委托给了房地产商,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创造居住条件,而不是为了让房地产 商从我们身上吸血!!!
就因为房地产商的建房权利是民众给的,所以房地产商就必须要为民众服务,包括占民 众多数的穷人!!!所以,他的利润就必须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!!如果,大家都有建房权利,任志强先生可以 把利润提高到10000%,我也绝对不会反对。那时候的房价就是真实的公平的房价,我如果还是买不起,我只 好认命了,我从来也不敢奢望任志强先生会发善心,把房子赔本卖给我,不能因为我的无能,致使任志强先生做赔 本生意!!
所以,任志强先生必须要盖经济适用房!!就因为是任志强先生的建房权利是我们民众委托的,对于 他的无耻行径,我认为,民众也应该有权利收回他的建房权利,转而委托给符合民众利益的房地产商。如果所有的 房地产商都是无耻的话,那么,对不起,大爷没空伺候你,大爷我自己建房!!
我再次的提醒任志强先生及他的 持相同观点的朋友。仔细的想想,你们为什么有建房的权力,而购买房屋的人却没有???凭什么你们买块地皮就 可以建房,而购房者却不能!!如果不是你们的特权,我们购房者凭什么要看你这张臭脸!!!

老鼠的亲戚
2006-3-13 11:53:24 发表 编辑

说得太好了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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